订菜方(甲方): 配送方(乙方): 苏州来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建立配送菜关系,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特订本合同。 一、订菜单: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瓜果、肉类、冷冻品、南北干货、调味品等食品,请甲方提前一天在下午10点---20点左右以电话的方式向乙方报单,订单内容请写清楚订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各方面的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送到。 二、质量的保证:蔬菜类:应保证是当天早上新鲜蔬菜,保持较好色泽和新鲜度;鲜肉类:保证是国家的正规肉联厂生产的,确保是当天生产的肉食品,所有肉质要确保新鲜。 三、安全服务承诺:在乙方配送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四、报价与定价:价格周期 天,乙方应提前报好价格表给甲方,经甲方市场调查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好价格,确定好的价格双方不得随便更改,其个别物品报价表上没有报价的,如果需要填价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数量确定: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单,甲方验货后签订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单是收货单据,为结算的凭据。 六、送货时间: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 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乙方如送菜迟到超过半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货款百分之十为罚款。 七、结算周期和付款日期:货款每 结算一次,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将货款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付给其他人员。甲方必须在结算日期后 天,之内将全部货款付给乙方,逾期乙方可随时终止送菜服务,并在每天按货款总额的30%收取甲方的滞纳金。 八、自然灾害:在定价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有些品种价格增长过大,乙方要调整价格,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执行。 九、纠纷处理办法: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终止:一方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 10 天通知对方。甲方对乙方送菜服务有意见,可要求乙方改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及时予以改进,改进无效甲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名与时间: 签名与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江苏省常熟市 |